| 释义 | 累犯严格是不可以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的条件刑事诉讼法中规定得较为明确,有以下几点: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因有累犯嫌疑的人采取取保候审很难保证“不致危害社会”,所以对有累犯嫌疑的人不应该适用取保候审。
 当然这也要看具体是什么罪行,犯罪的严重程度,采取取保候审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等因素。
 一、申请取保候审的人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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