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保重复缴费的处理方法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出现医保重复参保的情况,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以申请办理医保退费,但有些情形不能退费。1、不予退费情形(1)同时在多个单位参保,如果出现多个单位同时为参保人缴纳医保保费的情况,则单位缴纳的保费不予退还,并合并参保人个人账户。(2)同时参加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如果同时参加职工医保和医保,其重复缴纳的保费不予退还。(3)市级统筹前,市级统筹前,如果出现在不同统筹地区重复医保缴费的情况,其重复缴纳的保费不予退还。如果出现非以上几种重复参保退费情形,则由省级医疗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明确可以退费和不予退费的具体情形。2、可退费情形(1)待遇期享受未开始前,若果参保人重复参加了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且是属于待遇享受期未开始前,则可在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同时,依法申请为个人办理退费。(2)按年度一次性缴纳职工医保保费后,灵活就业人员中途就业随单位参加职工医保,造成医保重复参保的情况,且已按年度一次性缴纳职工医保保费,可依法申请退回其中途就业随单位参保医保所缴纳的保费。(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保险机构会为其缴纳医保,如果此时失业人员又以个人身份参保职工医疗保险,本人可申请退还重复参保期间个人所缴纳的职工医保保费。 法律依据:《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 提出六项主要工作任务,分别是合理设定参保扩面目标、落实参保缴费政策、做好跨制度参保的待遇衔接、有序清理重复参保、完善个人参保缴费服务机制、加强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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