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股东能申请解散公司 |
释义 | 当公司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让股东的利益受到重大的损失,并且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股东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按照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一、如何处理股东提前退股状况 可以找注册会计师进行净资产审计,将审计出的企业净资产乘上退股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就可以了,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小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有哪些 对小股东权益的保护是:1、因董事、高管的违法失职给股东造成损害的,股东可以起诉要求赔偿。2、公司经营困难,继续存续会严重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解散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三、解散公司的流程有哪些 解散公司的流程如下: 1、清算组的成立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 2、通知债权人; 3、注销登记;清算组完成工作后,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股东会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4、公告公司终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更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以申请法院解散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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