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中房产归属问题 |
释义 | 约定房产归属的离婚协议有效。双方在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都必须遵守和履行。如果一方反悔的,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起诉。根据法律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即双方协议离婚的,且对于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协议的,如对该分割协议反悔,认为存在欺诈、胁迫等影响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则可以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对离婚协议变更或者撤销。 夫妻离婚,有房地产,孩子属于父亲,房地产离婚协议属于孩子 离婚协议房产归子女,要包括四个内容,具体如下:1、夫妻双方的个人信息;2、子女抚养权归谁,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承担其抚养费;3、写明夫妻之间的共有房产归子女所有,在办理了离婚登记后,去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登记,将房产过户于子女名下;4、有夫妻共同债务的,需要对债务问题作出处理。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婚姻登记部门保留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基于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相关事宜的,经过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认可的书面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夫妻离婚后,房地产以女性的名义,离婚协议上写的房子属于男性,按揭贷款中,如何更名为男性的名义? 法律分析:目前夫妻房产证更名手续一般是夫妻双方准备离婚,双方对房屋的归属已经协商确定,将房屋所有权名称变更为协议取得房产一方的名下。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夫妻共有房屋,夫妻可以要求将一方名称变更为另一方,也可以变更为双方。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离婚后,房子属于孩子,房地产可以享有居住权吗? 法律分析:离婚后房产子女能享有居住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68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离婚有财产分割协议,三年内没有财产分割再婚,之前的协议是否属于无效?房地产是否属于复婚后的共同财产? 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复婚后是还有效的。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可以就共同财产订立相应的财产分割协议,该协议自双方均签字时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另有生效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前房地产协议有效吗?离婚房地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婚前房产协议满足以上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等条件,就是有效的,离婚房产分割原则如下:1、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双方先进行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财产按照抚养子女以及无过错权益原则进行判决;2、个人财产,除另有约定外,不分割的原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王丽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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