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赔偿责任的含义是什么(国家赔偿责任不承担情形) |
释义 |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法律意识也逐渐增强,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懂得主动寻求有关部门的帮助。如果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侵害时,我们应该这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这个问题,国家也颁布了相关的法律。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国家赔偿责任的含义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责任的定义 国家赔偿责任是指国家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行使公共权力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权力与合法利益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⑴产生国家赔偿责任的原因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的不法侵害行为; ⑵国家赔偿责任的主体是国家; ⑶国家赔偿责任的范围包括行政赔偿与刑事赔偿两部分。 二、国家赔偿责任不承担情形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因申请人申请保全有错误造成损害的; (二)因申请人提供的执行标的物有错误造成损害的; (三)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四)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情形的; (五)被保全人、被执行人,或者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的保管人员违法动用、隐匿、毁损、转移、变卖人民法院已经保全的财产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害后果的; (七)依法不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情形。 三、国家赔偿责任赔偿情形 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上面的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国家赔偿责任的含义。它就是指当国家机关的相关工作人员侵犯到公民或其他组织人员的合法权益时进行赔偿的一种形式。我国为此颁布了一部法律,里面具体说明了在不同情况下的赔偿方式,这部法律主要涉及刑事方面,包括错捕,错拘,以及对当事人进行错误刑罚等等。 该内容由 程济春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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