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占用共用土地,土地管理部门有职责监督管理; 2.擅自建造房屋,规划部门有职责监督管理; 3.擅自搭建违章房,有碍城市市容管理,城管部门有职责监督管理。 4.邻居也可以自己的采光和通道收到影响,以相邻权纠纷直接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