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见证遗嘱的有效条件如下: 1、当事人行为要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误解等情形,为此律师要同当事人面谈并查阅、核实各类材料原件; 2、当事人行为要合法,不存在违法或规避法律之情形,为此律师要认真查阅全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各类规范性文件; 3、必须是执业律师才具有律师见证资格。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