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在遗嘱见证中的法律规定及其实践 |
释义 | 遗嘱见证需符合法律规定,律师见证遗嘱时需要有见证人在场。见证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见证能力,不能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及其利益相关人都不适合作为遗嘱见证人。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嘱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签名并注明日期。遗嘱需真实表达遗嘱人意愿,否则会被视为无效。 法律分析 一、法律规定中律师见证遗嘱是否还要见证人 1、法律规定中律师见证遗嘱还要见证人。见证人需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见证能力,即未成年或者不能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的成年人不能作为见证人,同时见证人不是继承人或者是受遗赠的人,并且与继承人、受遗赠人之间还不能有利害关系。见证人不适格的,遗嘱也会因不符合法定要件而依法无效。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哪些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前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不能以自己名义参加民事活动并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后者则是其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二者均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参与订立遗嘱这类较复杂民事活动。如果他们在场,其见证不具有法律效力。 2、继承人、受遗赠人。他们与遗嘱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一般来说,他们在场不利于遗嘱人毫无顾忌有受外界影响地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财产。因此,法律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利益关系的影响,难以保证其证明的客观性、真实性,所以这些人也不能做遗嘱见证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结语 根据《民法典》规定,律师见证遗嘱时需要有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见证能力,并且不能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也不能与其之间存在利害关系。否则,遗嘱将因不符合法定要件而无效。此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也不能担任遗嘱见证人。遵守这些规定,可以确保遗嘱的合法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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