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子女能够有共同的抚养人吗? |
释义 | 离婚后,父母可协商轮流抚养子女,法院判决考虑孩子成长,不一定一人一个,可判决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抚养。1、根据民法典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因此,离婚后可共同抚养孩子。 2、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法院判决都是从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如果有两个孩子,不一定会判决每人一个。如果能证明跟随母亲或父亲更有利于两个孩子的成长,法院会判决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抚养两个孩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八条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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