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轻伤立案多长时间抓人 |
释义 | 1、犯罪人行为使他人造成轻伤,这样的犯罪行为属于故意伤害罪的范畴,所以根据法律规定故意伤害罪是需要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察的,并在立案侦查的过程中收集有关犯罪嫌疑人有罪的或者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的相关证据,再根据收集到的相关材料判断是否有罪,如果判断为有罪,那么就将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在公安机关断定后根据情况也有可能会在刑事诉讼中进行抓人。 2、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3、对于立案在我国的法律中规定是由的特定的相关机构比如公安、司法机关或者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处理关于报案、立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对这些材料进行各自范围内的审查调研后,认为有涉嫌犯罪的事实发生而且需要对其追究刑事责任时,并且将其视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是审判等活动时的一种诉讼活动。 4、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公安机关立案审查是有一套具体的标准的,首先要经过自己的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具有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条件,还有地域上的限制,需要时在自己的辖区内立案审查,还需要由县级以上单位的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经过一套程序后才能实现立案。总结立案的标准必须要满足三条: (1)经过公安机关收集的材料可以判定,是客观的存在而不是主观的臆想,认为犯罪嫌疑人已经触犯了刑法构成了犯罪, (2)要求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满足达到刑法处罚的标准,如果仅仅是犯罪而不触犯刑法的,那么根据我国的法律就不需要对其追究刑事责任,也就不会达到立案的标准。 (3)公安机关自己的管辖范围,根据法律规定只能管辖自己法律规定下的属于自己的范围内的案件,而在自己辖区内所发生二点刑事案件应当管辖的就一定要管,不然就是公安机关的失职;但是不该自己管辖的就不应该去管,如果跨区去管了那就是越权。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一、轻伤立案标准是什么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故意伤害案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应当予以立案,不需要达到轻伤以上标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