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预告登记的效力是什么
释义
    一、预告登记的效力是什么
    1、预告登记的效力具体如下:
    (1)预告登记具有排他性法律效力。预告登记使债权通过登记的方式记载下来并予以公示,这样,债权转化为准物权,债权的义务主体成为了不特定的,能够对抗第三人,即具有排他性;
    (2)预告登记具有追及效力,即将来的房产无论转让人转让给谁,或者房产被谁占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二、预告登记抵押权的效力是什么
    抵押权预告登记具有的法律效力:
    1、预告登记的本质特征是使被登记的请求权具有物权效力,对后来发生的与该请求权内容相同的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行为,具有对抗效力;
    2、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的权利性质可视为是一种准物权,或称之为次抵押权,其效力弱于抵押、保证、质押、留置、定金等担保物权,但优于债权;
    3、预告登记没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只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4、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目的仅是为了保障将来能对享有抵押权,即权利人依据预告登记享有优先设立抵押权的权利,在抵押权办理登记生效之前,权利人并不直接享有抵押权,亦不能据此主张享有抵押权。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4 14:2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