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出让金按照什么标准来收取,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土地出让金的收取标准和规定:按评估价的40%、成交价的40%或基准地价的40%收取。《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权获得方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其中30%上缴中央财政,70%留给地方政府。土地出让金由土地使用权获得方缴纳,合同中需明确金额、缴交地方国库的时限和违约责任。 法律分析 一、土地出让金按照什么标准来收取 土地出让金按照以下标准来收取: 1.委托土地估价机构的按评估价的40%收取; 2.成交价不低于基准地价的按成交价的40%收取,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的按全部地价的40%收取; 3.划拨土地按基准地价的40%收取。 二、土地出让金怎么规定的 土地出让金是这么规定的,《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 三、土地出让金是由谁缴纳 土地出让金,一般是由土地使用权获得方缴纳。土地出让金是国有土地使用权拿到后所需上交的钱。依据我国相关法规,国有资源管理部门和土地使用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应该明确需缴纳出让金的金额、具体的国库、缴纳时间和违约责任等等。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第六条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应当缴纳的土地出让收入具体数额、缴交地方国库的具体时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结语 根据以上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土地出让收入数额、缴交地方国库时限及违约责任等内容。因此,土地出让金一般由土地使用权获得方缴纳。具体收取标准包括委托土地估价机构评估价的40%、成交价的40%(不低于基准地价)或全部地价的40%(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以及划拨土地按基准地价的40%。请在土地交易中遵守相关法规,确保合规操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当全部上缴财政,列入预算,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上缴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 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可以采取双方协议的方式。 采取双方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十四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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