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审查起诉期限告知书下来后的一个月内会开庭。具体审查起诉期限如下: 1、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2、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3、对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也要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