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仲裁证据包括:1、工资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2、各项社会保险费缴纳的记录;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能够证明职务职位身份的证件;4、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等招用记录;5、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6、其他人的证言;7、其它能够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