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营业执照法人变更应提交以下资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如法人担任执行董事或董事长时要填写)(加盖公司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股东会决议(盖上公司公章);新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旧法人的免职证明及新法人的任职证明(盖上公司公章)。 营业执照法人变更流程:网上预约登记公司变更信息;打电话给工商局预约交件的时间;递交公司变更材料到工商局并等待领取营业执照;变更税务登记证;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及IC卡;变更银行开户许可证及机构信用代码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四条 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