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赔偿金用扣个税吗 |
释义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行政法规税法规定的义务。法院属于司法执法。不是行政执法。法院判企业支付工资,企业执行司法程序按判决书支付工资。同时企业又必须执行税务行政法规,支付工资时代扣个人所得税。这是企业执行必须执行的两个法。即执行司法法规和执行行政法规。 一、补充养老保险扣税吗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所以不是基本的不能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 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企业为员工缴纳的免税保险外的保险所得,在办理投保手续时应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可按以上规定办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事项。 二、监理有权开罚款单吗 监理是没有罚款的权利的。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是企业与企业之间平等的经济合同关系,不能行使行政处罚权。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人员才有罚款权利。罚款,是行政处罚手段之一,是行政执法单位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个人和单位给予的行政处罚。不需要经人民法院判决,只要行政执法单位依据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罚决定即可执行。 三、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由谁缴纳 我们需要依法缴纳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缴纳方式分为自行缴纳以及由劳务报酬支付单位来进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包括“劳务报酬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发生授课费、评审费和咨询费等劳务报酬支付时,劳务报酬所得者没有自觉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支付给劳务报酬所得者的行政事业单位也没有依法尽到代扣代缴的义务,使得国家应得的税款流失,更有损于国家税法的严肃性,有必要在今后的工作中给予纠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第十一条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由扣缴义务人缴纳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以及相应的滞纳金或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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