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款要扣税吗 |
释义 | 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如果达到一定的数额标准的,要扣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如果劳动者获得的经济补偿金的总数额不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超过该标准的,才需要纳税。 一、裁员补偿的税费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第一条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经济补偿金交个税吗 劳动者从用人单位处获得的经济补偿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但是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补偿金30万交税多少 根据补偿金的性质,是否交税规定不一,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第四条的规定,该条规定的十项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补偿金为《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第五条规定的相关的类别,则根据情况具体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第五条 关于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政策: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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