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运输假烟的人员如果知情,且是从中获取利益的,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如果运输人员不知情的,没有犯罪故意,不构成犯罪。构成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一般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法律客观: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