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嫖娼而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
释义 | 最近李易峰嫖娼事件热度持续不减,不管是未婚的还是已婚的,都纷纷加入该事件讨论。尤其不少已婚人士就问,丈夫嫖娼是否能因此离婚,若离婚了,财产如何分割呢? 首先就离婚而言,若夫妻一方不愿意离婚,另一方起诉离婚的话,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情况来进行判决,其判决离婚的标准就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一般而言是会判离的,具体可参照我国《民法典》第1079条的规定,其中嫖娼并不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87条与1088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即,离婚时财产分配一般是均分,但以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为原则。但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91条的规定,因有其他重大过错、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原因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在现实生活中,除非是因为有家庭暴力、遗弃虐待重婚等因素,否则法院很少会判决在离婚中有精神损害赔偿的,如果只是嫖娼而导致离婚,不会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只会在财产分割的时候照顾无过错方而已。 当然,即使支持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最高5万,而且法院一般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和负担能力等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具体赔偿数额没有明确量化标准。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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