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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错误怎么补救
释义
    可以进行补正的,同时也可以重新作出裁决;对于仲裁员也会宣布之前的裁决书是属于无效的;而对于在宣布了无效之后执法人员就应该要在七日之内另行组成仲裁庭从而重新进行处理。
    仲裁委有权对原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或者遗漏事项进行补正,也可以重新作出裁决。对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或者仲裁庭已经裁决但在裁决书中遗漏的事项,仲裁庭应当及时予以补正并送达当事人。
    仲裁决定书由仲裁委员会主任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仲裁委员会宣布原仲裁裁决书无效后,应从宣布无效之日起七日内另行组成仲裁庭。仲裁庭再次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三十日内结案。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仲裁裁决的效力包括什么
    (1)仲裁裁决的生效时间。
    总体上讲,仲裁裁决生效的时间大致有两种类型:
    1、自裁决作出之日起生效。
    2、自仲裁裁决书通知当事人之日起生效,仲裁裁决自裁决作出之日起生效。
    (2)仲裁裁决的拘束力。
    1、对当事人的效力。
    仲裁裁决作出以后,当事人不得就该裁决所解决之争议再向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不得向法院起诉。
    2、对仲裁机构和法院的约束力。
    仲裁裁决作出以后,法院和其他仲裁机构不得受理已由生效裁决所解决的争议事项。
    3、强制执行的效力。
    仲裁裁决作出以后,义务人在裁决书规定的期间内拒不履行其义务的,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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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4:3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