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签订临时工合同时,劳动者要与用人单位就具体工资,工作时间等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以及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以及每月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权利义务等,还要写明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时的处理措施等问题进行磋商。当双方协商一致时,劳动者就可以与用人单位签字盖章了,该临时用工合同自双方签字时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第三款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