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流动居住证明办理需要什么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申办居住证所需要的证明材料: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其中育龄妇女还应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材料;2、仿佛租赁合同(要有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信息)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3、已购买房屋证明、房产证;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单位用工证明包括法人的相关信息上述2、3、4项只需提供其中一项即可。居住证办理条件: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的,可以办理居住证。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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