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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不给陪产假,到监察大队投诉,然后被拒签合同
释义
    公司不给陪产假,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与公司协商;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陪产假即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单位拖欠工资投诉到劳动监察大队能要回工资吗
    单位拖欠工资投诉到劳动监察大队能不能要回工资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用人单位有财产供支付工资的,是可以要回工资的。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需要本人去吗
    不是一定要本人亲自去,可以由投诉人亲笔书写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进行代理投诉。劳动监察大队收到举报、投诉后有权利进行调查和现场检查,并在60个工日内做出处理决定。一、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三、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撤销立案。四、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五、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六、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赔偿发生争议的,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八、对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事项或者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的程序办理。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程序是怎样的
    一、接受举报投诉:对于举报投诉的来信或者上级部门及其他部门交办、转送的来信统一由投诉处理人员拆封、登记;对于上访的投诉人或咨询人员,先填写《投诉举报登记表》或《咨询登记表》。如果因同一事由引起的5人以上集体投诉的,应当推选代表1至5名,并填写《委托书》,所有人员均在委托书中签名。接待人员对于投诉人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告知投诉人补正;对于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的投诉,告知投诉人向有关部门反映;对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但不属于劳动监察机构管辖的投诉,告知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机构提出。二、审查受理或立案登记:对于举报投诉信件,在拆封、登记时予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在收到信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上访投诉,在接到投诉文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对于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投诉,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投诉人(姓名、地址不清的除外)。三、分流:接待人员根据举报投诉反映的情况,对案件进行归类,并作相应的分流处理:1、属举报类案件(如拖欠工资、未办用工手续、未签劳动合同、超时加班加点、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收取押金、非法使用童工、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工特殊劳动保护权益等),填写《群众来信来访处理表》并报批受理后由劳动监察大队查处。2、属劳动争议类案件(如因工资支付争议、劳动合同争议、离职或辞退或除名或开除争议、工伤待遇争议以及因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违约金发生争议等),可以进行行政调解。若事实不清或无法调解或当事人不愿调解的,告知投诉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3、属于综合类案件(既有劳动争议,又有违法举报),分别按争议类和举报类案件处理方式进行处理。4、属咨询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性质的,依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讲解或答复当事人或者引导其向相关业务经办机构咨询。四、调查处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的调查,从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案件调查完成后根据事实和法律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或者责令改正的决定。五、跟踪答复:接待人员对直接调解处理的案件及时答复当事人;对需要答复的分流案件,及时跟踪处理结果,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当事人。六、结案归档。
    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需要准备投诉文书。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
    工地装修没有签订合同,老板到现在不结算,工地已完工,上劳动监察大队管用吗?
    工地完工了老板不办结算的,解决方法如下:1、请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给予帮助,或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都设有劳动保障局,下辖劳动保障监察部门;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 200到300 元,如果胜诉后,可全部由被告负担;3、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 15 天之内到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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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8:1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