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进出口权办理流程为: 1、到工商局增加经营范围。 2、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变更 3、外经贸厅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取得进出口资质。 4、到海关注册登记,进入海关系统,取得海关进出口代码,以备进出口报关时调用。五、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备案,取得检疫备案代码。 5、到省外汇管理局取得外汇帐户开立许可,并出口备案。 6、到省国税办理出口退税登记手续。 7、中国电子口岸XX数据分中心备案办理IC卡审批,将海关、检疫、外管局和国税等几个部门的数据联网,进口付汇及出口申请核销单、收汇和退税时所用。 《对外贸易法》 第十一条 国家可以对部分货物的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实行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只能由经授权的企业经营;但是,国家允许部分数量的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由非授权企业经营的除外。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第十五条 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基于监测进出口情况的需要,可以对部分自由进出口的货物实行进出口自动许可并公布其目录。实行自动许可的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在办理海关报关手续前提出自动许可申请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应当予以许可; 未办理自动许可手续的,海关不予放行。进出口属于自由进出口的技术,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合同备案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