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撤诉的危害是 |
释义 | 离婚案撤诉的危害具体如下: (1)原告撤诉后,等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属于未诉状态。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仍然视为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法院并没有判离,那么原告还要再进行第三次起诉; (2)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必须要过六个月; (3)可能涉及对方过错的证据被毁损或收集离婚的新证据更加困难; (4)双方达成的离婚协议可能显失公平性; (5)本次诉讼程序终结,如再次起诉,诉讼审理期限重新计算,无形增加离婚诉讼的时间成本。 如何起诉离婚: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申请;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