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离婚者如何将户口迁回原籍地? |
释义 | 《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迁移后三日内(城市)或十日内(农村),需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无迁移证件的公民可凭相关证件到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有关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拓展延伸 如何办理外地离婚者户口迁回原籍地手续? 外地离婚者如何办理户口迁回原籍地手续?户口迁回是外地离婚者常面临的问题。首先,您需要前往原籍地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咨询相关政策和要求。通常,您需要提供离婚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其次,根据当地规定填写户口迁移申请表,并提交所需材料。在申请过程中,可能需要提供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等文件。之后,等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审批和办理手续。整个过程可能需要一定时间,具体办理时限可咨询当地派出所。请注意,不同地区的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提前了解当地相关政策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以确保顺利办理户口迁回手续。 结语 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迁移需在到达迁入地后三日内(城市)或十日内(农村),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并缴销迁移证件。若无迁移证件,可凭相关证件到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外地离婚者迁回原籍地需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咨询并提供离婚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填写申请表,可能还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等文件。办理时间因地区而异,请提前了解当地政策并咨询专业人士以确保顺利办理迁回手续。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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