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诉讼应当准备的证据 |
释义 | 依照法律规定,医疗官司,准确地说是医疗侵权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由医疗机构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与患者受损害的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证明自己对患者实施的医疗行为没有过错。如果证明不了的话,则要承担败诉的后果。但要认识到,举证责任倒置只是减轻了患者一方的举证责任或者说举证的难度,患者一方要打赢官司,仍然要举出比较充分的证据。 一般来说,下列证据是不可少的: 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关系的证据,例如有住院病历或者门诊诊断治疗的证据; 患者具体的损害结果,即住院之前或者医生诊断治疗之前不存在这一损害,住院之后或者医生诊断治疗之后出现了这一损害;损失或者损害的范围,例如,支出的医疗费、护理费及误工费等。 如果医疗机构出具了自己没有过错和责任的医疗鉴定,患者认为不客观、不真实的,还要举证证明它的不客观、不真实。总之,医疗官司尽管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但对缺乏医学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当事人来说,仍然是有很大难度的,最好还是寻求律师的帮助。 一、医疗损害赔偿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1、医疗损害赔偿举证责任分配如下: (1)医疗机构需要证明其医疗行为与患者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没有过错。 (2)患者要就自己与医疗机构间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接受过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并因此受到损害,承担举证责任。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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