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产权房拆除怎么赔偿? |
释义 | 法律分析:小产权房没有合法的房地产登记证。如果涉及搬迁安置,各地做法不同。建议积极配合拆迁人员。如果涉及赔偿,因为社区给了房号,你把户籍迁过去了,这足以证明你合法使用房屋,你有权要求安置补偿。不过,具体补偿是否包括给您安置房屋,要看您购买的小产权房的项目用地性质。具体来说,小产权房在拆迁过程中能否得到安置补偿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小产权房性质属于已履行审批手续的房屋,但集体经济组织在安置集体公民过程中擅自扩大销售指标。根据现行法律政策,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得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购买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首先应当承认,该房屋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宅基地所有权人。拆迁安置补偿收益只能由业主,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享有。 二是小产权房属于违法建筑。本案中,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超过批准期限拆除违法建筑和临时建筑的,不予赔偿。” 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更正法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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