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销合同风险防范有什么对于卖方而言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
释义 | 风险一:收取货款的风险防范: 1、办理提存公证,让买方将货款打入公证处后发货,交货后直接从公证处收取货款; 2、分签订合同、交货、验收等几个节点,让买方分期付款; 3、要求买方提供担保; 4、约定在买方付清全款前,买方对标的物保留所有权; 5、约定较高的迟延付款违约金,给买方按时付款施加压力; 6、及时发送书面催讨函件,必要时发送律师函; 7、对于需要另行结算的,要及时结算或对帐,留下书面队长记录 8、及时提起诉讼或仲裁,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对方财产的保全措施.风险二: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防范: 1、尽可能让买方提货,买方提货时该风险转移至买方; 2、委托承运人托运,途中风险由买方承担; 3、购买相关保险,保险费计入货物成本。风险三:货物交付证据不足的风险防范: 1、在合同中就买方收货作如下约定“买方收货时,须在送货单上加盖公章,或盖收货专用章,或由下列人员之一签收,公章、收货专用章、预定收货人的签名预留如下:重新委任签收人,须提交留有其签名的收货授权书。” 2、千万注意不要简单地让对方一般的仓库保管员、保安或其他一般层级人员签收,此类人员很可能是临时工,流动性大,发生纠纷,买方极有可能以“本单位无此人”抵赖; 3、对于持续供货的情形,每个一定时间要求对方集中对账,并盖章。风险四:买方拖延验收的风险和验收标准不明的风险防范: 1、合同中明确约定验收的期限,并明确约定逾期验收,视同验收合格; 2、明确约定验收方式、标准,容易产生验收争议的标的物,可约定委托中立的第三方专业机构验收;能够凭样品买卖的,事先封存样品乃至办理样品公证。风险五:质量争议和质量保证期内的风险防范: 1、明确约定货物质量标准,相关质量标准应当作为合同附件; 2、明确约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期限;以及约定质量异议的处理方式,比如约定允许的误差,允许的质量瑕疵,何种情形须退货或更换,何种情形下修理等等; 3、质量保证的范围必须约定清楚; 4、提供规范详尽的产品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使用风险提示完整清晰风险六:产品质量责任即因产品缺陷导致人身财产损害的风险防范: 1、可能存在的风险在醒目处提示完整清晰; 2、正确使用方法提示完整清晰,不正确使用可能导致的风险提示完整清晰; 3、对销售商进行严格的培训; 4、购买相关的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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