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到法定年龄可以结婚吗 |
释义 | 不够年龄不能结婚。不到结婚年龄结婚属于无效婚姻,双方不享受法律上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对于财产跟子女抚养问题,双方可以协商一致意见;若协商不成的,可以就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结婚的条件 (1)积极条件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结婚的积极条件包括: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2)消极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符合上述条件的,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er 二、未到法定婚龄“结婚”的相关法律后果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进行“结婚”的,该结婚行为或者婚姻登记行为无效,男女双方属同居关系不属于夫妻关系,不具有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首先、未到法定婚龄“结婚”的男女双方之间不具有合法婚姻登记的夫妻之间所具有关于财产分割,相互抚养及法律规定的相互忠实等法定义务; 其次、针对《民法典》继承法编的相关规定,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男女双方不具有《民法典》婚姻法编所规定的夫妻之间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义务。 再次、未到法定婚龄“结婚”的男女双方,在有一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另一方不具备《民法典》所规定的监护人资格,不享有监护人的相关权利与义务。 最后、未达到法定婚龄“结婚”的男女双方均不能领取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但在共生活中,达到法定婚龄便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登记,此时,婚姻登记机关按照法律规定向申请人双方颁发结婚证,申请人双方自发证时具有夫妻关系,享有法律赋予的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三、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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