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从构成要件上判断是否构成贪污罪: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但主要是侵犯了职务的廉洁性。2、客观要件,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3、主体要件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三百九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