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法定代理权,基于法律的规定产生。法定代理权的内容,也由法律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 人的监护人是其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民法典》第二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第一百六十三条: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 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第一百七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法定代理终止 : (一)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三)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