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个自然人只能成立一个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法人不能再成立一个一人(法人)公司,但是可以 成立分公司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或者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可以成立一人(法人)公司,该公司为 一人有限公司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或者一人有限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律依据《公司法》。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五条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四条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