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能和总公司签合同吗? |
释义 | 总公司可以委托分公司签合同,并不违反法律规定。这种情况分公司就是本公司的代理人,双方之间是一种代理关系,分公司是代理人,总公司是被代理人。分公司在本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一般来讲都是有效的。 一、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一般表现为是总机构与分机构的关系,具有从属的特性。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有3点,分别是: 1、法律地位不同。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总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领取的营业执照不同。总公司领取的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法定代表人姓名字样。而分公司领取的是营业执照,有负责人字样; 3、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而总公司有。 二、装饰分公司合同怎么写 装饰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 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经营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 如果不在总公司授权范围之内签的合同,该合同就属于是效力待定的合同,需要由总公司进行追认才会发生效力。 三、分支机构负责人可以是法定代表人吗? 分公司负责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分公司并不具有法人的资格,只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其对外产生的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分公司负责人如果在非授权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那么也将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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