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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涉外婚姻举证要注意哪些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涉外婚姻举证需要注意的问题:
    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应诉时,可以提交证据复制件或者复制品,但在交换证据和开庭审理时,必须携带证据原件或者原件进行质证;
    2、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或者香港、澳门、台湾省形成的,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相关证明手续;
    3、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材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十一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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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9: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