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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非法人组织的分类有哪些
释义
    1、营利性
    依法设立、并行政许可或备案或者经法律法规豁免的有字号市场主体组织,包括法人直属、分支、合作(合作社)、联营、合伙、合资(集体)等等。主要体现上在法律上,有民事主体资格和民事诉讼主体资格。
    2、非营利性
    依法设立、并行政许可或备案或者经法律法规豁免的有字号社会主体组织,包括法人直属、分支和合作等等。主要体现上在法律上,有民事主体资格,而民事诉讼主体资格则需要授权和确认。
    一、民法典关于非法人组织的代表人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1、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2、非法人组织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登记。
    设立非法人组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3、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4、非法人组织可以确定一人或者数人代表该组织从事民事活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法人组织解散:
    (1)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出资人或者设立人决定解散;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6、非法人组织解散的,应当依法进行清算。
    二、非法人组织有什么特征
    非法人组织在实体上是法律允许设立的,在程序上须履行法定的登记手续,经有关机关核准登记并领有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这是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性要件。只有依法成立,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这就使它既区别于由公司法人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又不同于依法不需办理法人登记的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既区别于作为开办单位的领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上级企业法人,又不同于根据法人内部的规章成立的内部职能部门,如组成法人的车间、班组或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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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3 12:4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