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产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
释义 | 离婚房产分割后不配合过户的办法:如果诉讼离婚,对方不配合办理房产过户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如果协议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的,另一方可以以不履行离婚协议为由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过户。 一、买房后不配合过户是违约吗? 买房后对方不配合过户的行为,属于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构成违约。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如果办理离婚房产证明的名字需要哪些手续 我国的房屋管理条例规定,双方带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书、离婚协议,住房房产证等。共同到房管部门,申请离异房产析产过户,重新办理一方姓名房本即可。只要证件齐全,无需缴契税。但是要把住房贷款还清,房产无抵押,无司法查封。如果一方不配合,只要有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不管对方是否配合,都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过户。 三、夫妻双方过户房产需要什么手续 夫妻过户房产的手续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婚前夫妻房产过户手续,夫妻间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共有财产,所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时候,可以进行买卖手续办理,或是进行赠与手续的办理;2、婚后夫妻房产过户手续,由于夫妻婚后的房产已属于共有财产,房产可进行均等分割,所以夫妻双方签订好房屋买卖或者赠与合同再到房产交易办理一个更名即可;3、离婚夫妻房产过户手续,如果房产不在归属方名下,就要办理过户手续,首先需要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然后到房产交易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 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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