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商标异议的处理流程包括:提出异议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商标局通知被异议人答辩,被异议人作出书面答辩,最后商标局做出异议是否成立的决定,并通知相关人员。 法律分析 商标异议的处理流程是: 1、提供商标异议申请书、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异议人作为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证明等材料,提出异议; 2、通知答辩商标局收到异议书及有关证据后,将异议书副本寄达被异议人,被异议人应在收到异议书之日起三十天内作出书面答辩; 3、做出异议是否成立的决定,并通知相关人员。 拓展延伸 商标异议处理程序步骤及注意事项 商标异议处理程序包括以下步骤及注意事项:首先,申请人应提交异议申请,包括详细说明异议的理由和证据。接着,商标局将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并通知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人。注册人可以提交答辩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据。商标局将进行综合审查,考虑双方的观点和证据。如果商标局认为异议成立,将作出不予注册或撤销注册的决定。注册人可以提起复议或诉讼。在处理商标异议时,申请人和注册人应注意提交充分的证据,严格遵守法定时限,并积极参与协商和调解。此外,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判例,寻求专业法律意见,也是确保异议处理顺利进行的关键。 结语 商标异议的处理程序包括申请、答辩和决定三个步骤。申请人需提交异议申请书、身份证明和利害关系证明等材料。商标局将通知被异议人并要求答辩,答辩期限为三十天。最后,商标局将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决定,并通知相关人员。在处理商标异议时,申请人和注册人应注意提交充分的证据,严格遵守时限,并积极参与协商和调解。同时,了解法律法规和判例,寻求专业法律意见,也是确保异议处理顺利进行的关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 对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异议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下列商标异议材料一式两份并标明正、副本: (一)商标异议申请书; (二)异议人的身份证明; (三)以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为由提出异议的,异议人作为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证明。 商标异议申请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送有关证据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