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类型有哪些? |
释义 | 遗嘱的类型有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和口头。自书遗嘱需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代书遗嘱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其中一人代书,所有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法律分析 遗嘱的类型有以下几种: 1、公证遗嘱。即经过公证机关证明过的遗嘱; 2、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最为常见; 3、代书遗嘱。遗嘱人口述内容,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 4、录音遗嘱。遗嘱人口述内容,他人录音做成的遗嘱; 5、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时刻,口头表达内容的遗嘱。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拓展延伸 遗嘱的分类和具体类型有哪些? 遗嘱的分类和具体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普通遗嘱:是最常见的遗嘱形式,包括个人财产的分配、监护人的指定等内容。2.公证遗嘱: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并保存,具有法律效力和证据力。3.口头遗嘱: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通过口头表达方式进行遗嘱的立法。4.特殊遗嘱:如慈善遗嘱、公益遗嘱等,用于捐赠财产给慈善机构或公益事业。5.遗嘱附条件:遗嘱中附加一定条件,如受益人达到一定年龄或完成特定目标才能继承财产。6.遗嘱撤销:遗嘱起草人可以随时撤销或更改遗嘱内容。以上是常见的遗嘱分类和具体类型,根据个人情况和需求,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遗嘱形式。 结语 遗嘱的类型多种多样,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其中,自书遗嘱需要由遗嘱人亲自书写并签名,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由其中一人代书。遗嘱的分类还包括普通遗嘱、公证遗嘱、口头遗嘱、特殊遗嘱、遗嘱附条件和遗嘱撤销等。根据个人情况和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遗嘱形式非常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一千一百四十四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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