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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事诉讼被告开庭前准备的规定是什么?
释义
    民事诉讼被告开庭前准备的规定是需要做一下再叫准备:
    第一,阅读原告起诉状内容,针对原告的起诉状准备好答辩状;
    第二,在法院确定的举证期限内,就自己的答辩主张提交证据;
    第三,按照法庭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出庭。
    一、一审民事诉讼审理周期是多久?
    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民事诉讼状的内容有哪些?
    (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二)原告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四)受诉法院名称,起诉的年、月、日,起诉人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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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6:4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