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交通重大事故处罚 |
释义 | 醉驾交通事故根据后果不同,处罚标准不同: 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轻微交通事故的,构成危险驾驶罪,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承担刑事责任,处拘役,并处罚金。 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一、醉驾判刑可以不进档案吗 醉酒驾驶可定为危险驾驶罪,是刑事犯罪,会进入档案,就是留有案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摩托车260是醉驾吗? 摩托车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260mg/100mg是醉驾,一般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驾驶人至酒醒。待清醒后,会对驾驶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拘役并处罚金;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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