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养狗新规需要有固定住所还要独户居住,对狗狗已经接种疫苗才可以养狗。个人养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合法身份证明; 2、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 4、住所在禁止养犬区域以外。 有关行政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 1、畜牧兽医行政部门负责犬类的免疫、检疫和其他相关管理工作; 2、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负责对街面流动无照售犬行为和因养犬而破坏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查处;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无证养犬、违法携犬外出等行为;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从事犬类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4、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人用狂犬病疫苗注射和狂犬病人诊治的管理。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基层组织,应当协助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做好养犬管理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养犬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本市对养犬实行严格管理、限管结合的方针,政府部门执法,基层组织参与管理,社会公众监督,养犬人自律。第四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市和区、县、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由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畜牧兽医、卫生等行政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组成的养犬管理协调工作机制。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全面负责养犬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养犬登记和年检,查处无证养犬、违法携犬外出等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