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吸毒行政处罚是否算前科? |
释义 | 吸毒行政处罚不算前科,只是违法行为。有前科的犯罪分子可以适用缓刑,但需满足条件: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对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 法律分析 一、吸毒行政处罚算前科吗 吸毒行政处罚不属于前科,前科一般是指犯罪行为。而吸毒是属于违法行为,不是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第七十三条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二、有前科的人可以判缓刑 只要排除了犯罪分子是累犯这一个前提,此时犯罪分子能否适用缓刑就只要看犯罪分子是否满足适用缓刑的条件。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因此,综合来说,有前科的犯罪分子适用缓刑的条件有两个: (一)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所谓“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确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虽然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他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判决确定的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 (二)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所以即使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也不能宣告缓刑。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吸毒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而非犯罪行为,因此不算前科。而对于有前科的犯罪分子是否可以判缓刑,主要取决于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以及是否再危害社会的可能性。只有当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时,才有可能宣告缓刑。因此,在判决缓刑时需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确保社会的安全和公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章 戒毒措施 第三十二条 公安机关可以对涉嫌吸毒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测,被检测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对拒绝接受检测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测。 公安机关应当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章 戒毒措施 第三十一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 吸毒成瘾人员应当进行戒毒治疗。 吸毒成瘾的认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规定。 戒毒条例(2018修订):第四章 强制隔离戒毒 第二十五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所在地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与其就戒毒治疗期限、戒毒治疗措施等作出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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