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鉴定单位的必备条件是什么? 单位申请设立鉴定机构的条件如下: 1、有单位名称和固定住所; 2、有适合鉴定工作的办公和业务用房; 3、有明确的鉴定业务范围; 4、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鉴定必须的仪器、设备; 5、有开展该鉴定项目的三名以上的鉴定人; 6、有完备的检验鉴定工作管理制度;等等。 二、组织鉴定单位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组织鉴定单位在鉴定工作中应担负的职责:(一)对提请鉴定成果的全套研究报告进行预审;(二)根据成果的性质和特点,确定成果的鉴定方式;(三)和项目承担单位商定鉴定委员会人员名单和鉴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人选。(四)起草召开鉴定会或组织通信鉴定的有关通知;(五)参加鉴定会,行使监督职能;(六)审查鉴定委员会或验收委员会所作的鉴定意见或验收结论;(七)签发《软科学研究成果鉴定证书》。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