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局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公安机关为侦查需要,可以做伤残等级鉴定;但不接受社会上委托进行伤残鉴定。伤残鉴定,是指人身损害致残程度等级鉴定,鉴定结论适用于向侵害人主张民事赔偿。公安机关设立的法医鉴定机构,侦查机关设立的鉴定机构,是为案情侦查服务,具有有限的司法鉴定权(含鉴定实施权)。公安机关为了确定重伤的致残程度,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提供依据,可以做伤残等级鉴定,但该鉴定结论仅是为了办理刑事案件需要。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第七条 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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