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上海博士后毕业留沪,办理配偶户口随迁,请问配偶的档案能一起转过来吗?如果可以,应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的;以购买、继承等合法方式取得住宅商品房、售后公房等。依据《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本市非农业户口居民(本市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科研单位学生集体户口和中央各部、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户口人员除外)以购买、交换、分配等合法方式取得住宅商品房、售后公房等住房所有权或者公有居住房屋承租权的,可以在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本市农业户口居民以购买、继承等合法方式取得住宅商品房、售后公房等住房所有权的,经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后,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在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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