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认缴制股东退股后是否承担债务 |
释义 | 认缴制股东退股后,如果其已经实际缴纳了出资的,则不需要承担债务,因为法律规定,公司债务由公司承担,股东在缴纳了应缴出资后就不需要在对公司债务额外承担责任了;但如果其存在抽逃出资、虚假出资等情况的,则其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使退股了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一、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独立承担,但在特殊情况下,股东除了对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外,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与公司之间发生人格混同,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 二、《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如:恶意逃避债务、出资不足的补足、抽逃出资。 二、股权转让后原股东应承担的责任是什么呢 根据法律规定,在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后原股东责任是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 但是,如果原股东是未实际缴纳出资的并且为了逃避债务而转让股权,或者在股权转让协议里有对于前债务的约定,则原股东对公司的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 三、欠债了公司可以查封债权人个人住房吗 公司债务是否能查封股东的个人财产呢?这是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很多债权人都关注的问题,曾经有人问我,公司在欠债之后,法院能不能查封公司股东的个人房产,事实上,股东的财产和公司的财产是独立的,如果公司出现债务,则应先以公司的财产优先清偿,此时股东不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公司还有财产,且公司的财产足以清偿债务,则此时就不能查封股东个人的房产。若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公司债务,则有限责任公司是以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则是以股东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因此是否能查封股东个人住房,还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是,若出现股东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混同时,就公司债务而言,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在此种情况下,可以查封公司股东的个人住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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