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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上海婚姻收养登记处是干什么的呢?
释义
    上海市婚姻(收养)登记中心是上海市民政局所属的负责受理本市涉外婚姻(收养)登记事务的事业单位,业务工作受上海市民政局婚姻管理处(收养登记处)的指导和管理。主要职能是:负责本市涉外婚姻(收养)登记的业务咨询;办理本市涉外国人、涉华侨、涉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出国人员的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复婚登记、婚姻证件补证以及收养和解除收养登记;办理本市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孤儿的收养和解除收养登记;承办结婚登记和收养登记的颁证仪式;负责婚姻(收养)登记资料的整理、归档、保管和使用等。
    上海涉外婚姻登记处怎样办理婚姻登记?
    1、中国公民须具备以下材料:
    本人的户籍证明,包括护照和身份证明;
    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单位,可人才交流中心任务(县级以上)等出具
    的本人婚姻状况证明及与何人结婚的介绍信;
    本人和未婚夫(妻)的合影照片;
    2、外国公民须具备以下材料;
    本人国籍证明,包括护照、身份证,或能够证明其身证的证明;
    在华工作的外国人须持有中国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
    件,或外事部门签发的证件;
    (3)外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结婚状况证明,或是由该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经该国外
    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认证,再由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认证;
    3、外国侨民须具备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护照或可证明其身份和国籍的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此外,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必须具备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证明。
    收养登记程序是什么
    收养登记程序应按照以下步骤:收养人应持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亲自到捡拾弃婴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申请收养登记:(1)提交收养申请书;(2)户口证明;(3)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身份证件;(4)所在单位、居(村)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有无抚养教育孩子能力的证明;(5)捡拾弃婴,三个人以上见证人的证明;(6)弃婴、儿童发现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报案证明;(7)经常居住地乡级计划生育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的证明;(8)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疾病的检查证明;(9)收养人单人照片各一张(一寸),被收养人单人照片两张(一寸),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合影照片一张(二寸)。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应当于办理登记前在当地报纸上刊登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收养申请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收养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
    收养登记收费标准是什么
    收养登记收费标准1、申请手续费 20元/件2、收养登记调查费 220元/件3、解除收养关系登记费 100元/件4、公告费,就是收养人登报查找被收养人生父母的公告费,由收养人按实缴纳。
    婚姻登记的流程是什么
    婚姻登记的流程: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登记结婚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2、双方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结婚登记需提交的证件: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起诉养母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是什么呢?
    一方要求解除、另一方不同意解除时,要求解除的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经由诉讼程序处理。在法院判决解除收养关系后,当事人再去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以上是诉讼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与程序的介绍。人民法院处理解除收养的纠纷,应当坚持保护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保障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双方的利益,根据不同情况实事求是地妥善解决。在准予解除收养时,应当妥善地处理由此而引起的财产和生活问题。收养关系解除时,养父母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由养父母抚养长大已独立生活的养子女,应负担养父母晚年的生活费用。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要求补偿收养期间养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养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不得要求补偿。
    
     该内容由 徐浩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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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23:2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