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请假工资标准如下: 1、根据员工在本企业的工龄按下述比例支付; 2、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 3、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 4、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 5、.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 6、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 7、按照事假当月计薪日计算日工资。即将当月工资除以当月计薪日,得出日工资金额。这样做的缺点是,每月的计薪日不一致,当工作日少的月份请事假扣除的工资会比工作日多的月份多,而在工作日多的月份请事假就相对划算; 8、按照全年月平均计薪日计算日工资。全年一共52周,有104天休息不计薪,拿365天减去休息的天数,得出261个计薪日,分到12个月,就是21.75天(注意,全年有11个国定假日不工作,却计薪。因此月平均工作日是20.83天)。缺点是,当员工在7、8月这样工作日较多的月份请很多事假,工资是不够扣的,而在2、10月这样国定假较多的月份请全月事假,即使排除国定假薪水,不用上班也会有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