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注销公司营业执照正本丢了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后再进行注销登记。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市场主体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声明作废,申请补领。注销营业执照时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的正、副本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市场主体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声明作废,申请补领。 登记机关依法作出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撤销登记决定的,市场主体应当缴回营业执照。拒不缴回或者无法缴回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营业执照作废。 |